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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6年江西省五四青年奖章、全省“两红两优”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8-06 10:12:04浏览次数:

各学院:

根据《共青团江西省委办公室关于做好2026年江西省五四青年奖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的工作要求,请各学院按照文件评选要求推荐江西青年五四奖章(集体/个人)、全省“两红两优”(五四红旗团委、五四红旗团支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

一、推荐评选条件

(一)江西青年五四奖章

1.江西青年五四奖章个人

(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模范遵守宪法法律。

(2)模范践行“树立远大理想、热爱伟大祖国、担当时代 责任、勇于砥砺奋斗、练就过硬本领、锤炼品德修为”的重要要求,带头做到有理想、敢担当、能吃苦、肯奋斗,在本职岗位取 得突出业绩,具有良好社会口碑和示范影响力。

(3)获得过地市级青年五四奖章或其他地市级及以上荣誉。

(4)年龄为14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6年5月1日—2012年4月30日出生)中国公民,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至 45 周岁(1981年5月1日以后出生)。

2.江西青年五四奖章集体

(1)在重大任务、重大项目和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事件中作出突出贡献。

(2)35周岁以下青年人数占集体总人数60%以上。

(二)全省“两红两优”

1.全省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

(1)企业、农村、机关、学校、医院、科研院所、街道社 区、社会组织、解放军和武警部队等基层单位团(工)委、团(总)支部及县(市、区)团委均可参评,每次表彰县(市、区)团委数量一般不超过全省县(市、区)总数的10%。

(2)团组织稳定性强,成立满2年。

(3)近5年获得过地市级及以上相关荣誉(不含参评当年)。

2.全省优秀共青团员

(1)未满28周岁(1998年5月1日以后出生)的共青团 员,不含专职团干部、保留团籍的党员。

(2)团龄2年以上。

(3)近5年获得过地市级及以上相关荣誉(不含参评当年), 团员年度教育评议结果累计2年及以上为优秀等次。

(4)年满18周岁的团员,原则上已向党组织提交入党申请。

3.全省优秀共青团干部

(1)地市级团的领导机关非班子成员、县级团委机关干部、 基层专职、挂职、兼职团干部,以及常态化从事团务工作的青少年社工、青年志愿者、大学生村官、青年社会组织负责人、县级 及以下基层专职少先队工作者。

(2)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或共青团员。

(3)专职团干部从事团的工作累计不少于2年,挂职、兼 职团干部从事团的工作累计不少于1年。

(4)近5年获得过地市级及以上相关荣誉(不含参评当年)。

(5)县处级团干部表彰数量,原则上不超过全省优秀共青 团干部表彰总数的10%。

二、推荐评选程序及名额

采取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向上级团组织申报参评,各学院可推荐参评江西青年五四奖章的集体和个人分别不超过1个,推荐参评全省“两红两优”的集体和个人分别不超过1个,各学院将申报对象(集体/个人)相关材料(电子版)于2026年8月25日17:00前发送至邮箱2232579817@qq.com。材料报送及命名格式严格参照文件要求。

联系人:金莉芬

联系电话:15797690031

附件:1.江西青年五四奖章推荐材料

    2.全省“两红两优”推荐材料

共青团景德镇陶瓷大学委员会

2026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