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系)团委、各学生社团: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社团建设,促进学生社团健康发展,引导学生社团“重质量、创特色、出精品”,发挥学生社团育人重要作用。经研究,决定开展学生社团精品活动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刻把握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切实加强青年思想政治引领,坚持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结合学生社团自身特点特色,贴近学生所需所想,以培养良好品德、锤炼坚强意志、练就过硬本领、弘扬传统文化等方面开展主题鲜明的活动,不断提高社团活动质量,注重社团内涵建设,汇聚青春正能量,充分发挥学生社团育人功能。
二、活动申报
(一)精品活动项目介绍
精品活动实行学期申报制度,对申请并通过审批的精品活动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适当经费支持。同时,加强项目过程考核和项目成果验收,对顺利完成、达到预期效果的活动项目予以结项,对引领校园文化或在社会上形成一定影响力的优秀项目进行宣传推广。
(二)申报对象及申报数量
活动申报对象必须为景德镇陶瓷大学注册的学生社团。各学生社团可单独或以多个社团(3个以内)联合申报。每个社团以主要负责人身份申报精品活动最多不超过2项。
(三)申报程序
1.申报。由活动负责人填写《景德镇陶瓷大学学生社团精品活动申报书》(见附件),指导教师、业务指导单位填写意见并签字盖章后将纸质材料(一式两份)交至学生活动中心107学生社团服务中心处,电子材料发送至邮箱:jcusau@163.com。
2.初审。对活动申报材料进行程序性事项审查。对申报材料是否齐备,是否符合要求等方面做出评判,并对方案的普及性、创新性和可行性作初步评审。
3.评议。对活动策划方案、创新性和可行性进行考察,综合评定,进行公示。
(四)申报时间
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18日前。
三、活动经费
活动经费主要来源于会内活动经费及校团委资助经费。原则上不接受校外赞助,确有资助需要的,由相关部门对资助事宜的合法合规性进行审核。
四、活动实施和监督
1.活动须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完成。
2.活动须在申报方案中的时间内认真实施,如活动内容或进度与原计划有较大改动,须及时与校团委学生社团管理部联系并提交情况说明。
3.校团委学生社团管理部将对学生社团活动的举办情况进行全程监督和评议。
五、活动验收
1.活动结束后,活动负责人应尽快对活动进行总结,形成活动总结材料(不低于1500字的活动总结、图片、视频、获奖名单等材料)并留档,在发布活动结项通知后统一提交材料。
2.申报通过的活动,如果在活动举办过程中存在杜撰成果、欺骗等行为,将不予结项并给予相应处理。
3.社团活动开展情况及验收结果将作为社团评优和考核的重要依据。
六、工作要求
1.各社团要充分结合自身实际,围绕“重质量、创特色、出精品”的要求,设计活动内容,着重推出具有社团特色、适宜长期开展的精品活动。
2.鼓励各社团充分利用校内资源,立足校内,加强社团、各学院和相关职能部门之间的合作和交流。活动必须编发预告推文及结束推文,及时跟踪活动情况。
3.社团应该紧密结合本社团的特色和师生需求,打造特色鲜明、质量上乘的品牌活动,全心全意服务广大师生。不支持社团申报超出本社团人力、财务范围的不切实际的大型活动。
附:景德镇陶瓷大学学生社团精品活动申报书
校团委
2024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