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系)团委:
过去一年,我校各级团组织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扎实开展团员和青年主题教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引导广大团员和青年深刻感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各级团组织充分发挥共青团对青年的思想引领作用,扎实有效开展团的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
回顾奋斗历程,表彰先进、树立典型,用榜样的力量激励和鼓舞广大团员、团干和团组织,校团委决定在2024年“五四”期间集中对我校共青团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和资格条件
(一)全校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
1. 政治能力好。注重加强团员政治教育和青年思想政治引领,组织团员青年认真学习并贯彻党的科学理论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引导团员青年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 组织基础好。积极宣传党的主张,坚决贯彻党的决定,有效履行引领凝聚青年、组织动员青年、联系服务青年的基本职责。认真贯彻落实基层组织建设规范年工作,积极推进标准化团支部建设,组织设置规范,工作制度健全,按期换届,认真履行民主选举程序,发挥积极作用。规范开展团员教育、管理、监督,发展团员规范、落实“三会两制一课”规范、团费收缴使用管理规范、团籍档案管理规范。切实履行职责,积极推动所属团支部标准化建设。本级及所属团组织、团员、团干部的基本信息均已登录全省“智慧团建”系统,所属团组织均配发并规范使用《团支部工作手册》。
3. 班子建设好。团委(团支部)班子政治好、能力强、业务精,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团结进取,作风扎实,富有开拓创新精神。按期换届,支委分工明确,落实好班团一体化建设要求。常态化学习党团知识,熟悉团的制度,掌握基础团务。
4. 工作效果好。坚持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围绕团的根本任务、政治责任、工作主线,聚焦团的主责主业,扎实开展团的工作和活动,工作具有鲜明特色,团员参与踊跃,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成为广大青年信得过、靠得住、离不开的贴心人。大力加强基层服务型团组织建设,增强服务意识、强化服务职能。
参评“五四红旗团支部”还应具备以下条件:智慧团建2023年度“对标定级”评定等次至少为“四星级”;2023年度“青年大学习”平均学习率达90%以上。
(二)优秀共青团员:
1. 有信仰。胸怀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坚持爱国和爱党、爱社会主义高度统一,家国情怀和时代责任感强,自觉维护国家安全,带头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民族自尊心、自信心、自豪感强。
2. 讲政治。坚决拥护党的领导,爱戴党的领袖,带头学习并贯彻党的科学理论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青年的希望和要求,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3. 重品行。带头学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集体主义思想,维护民族团结,正义感、责任感强,积极传播青春正能量,勇于和不良言行作斗争,参与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社区(村)报到等社会活动表现突出。
4. 争先锋。热爱劳动、崇尚实干,勤奋学习、努力工作,刻苦钻研、勇攀高峰,立足本职创先争优、建功立业,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突出,团结带动青年作用明显。
5. 守纪律。模范遵守团章团纪,积极主动履行团员义务,正确行使团员权利,组织观念强,努力完成组织分配的工作,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参评“优秀共青团员”还应具备以下条件:从未满28周岁(1996年4月30日以后出生)的团员(不含专职团干部和保留团籍的党员)中评选;团龄2年以上(截至2024年4月30日);2017年以后入团的须有全国统一的发展团员编号;年度教育评议结果为“优秀”等次;年度志愿服务时长不少于20小时;青年大学习学习率达100%;所在团支部未部署开展“对标定级”工作或评为软弱涣散团支部,不可参评。
(三)优秀共青团干部:
1. 政治上强。对党忠诚,具有较强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在大是大非面前头脑清醒、立场坚定,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 思想上强。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
3. 能力上强。注重提高青年群众工作本领,带头向书本学习、向实践学习、向青年学习,勤于思考钻研,善于开展理论政策宣讲和思想引领,善于把握青年脉搏、组织发动青年。
4. 担当上强。热爱党的青年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勇于改革创新,面对“急难险重新”任务冲锋在前、迎难而上,对错误言行和不良习气敢于坚持原则、驳斥斗争。
5. 作风上强。心系广大青年,带头密切联系青年、热心服务青年、反映青年呼声,带头反对机关化、行政化、贵族化、娱乐化,从严从实推动工作、实绩突出。
6. 自律上强。带头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团中央“六条规定”精神,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勇于开展自我批评,自觉接受组织和团员青年的监督,党组织放心、青年满意。
参评“优秀共青团干部”还应具备以下条件:专职团干部从事团的工作不少于2年,挂职、兼职团干部不少于1年(均截至2024年4月30日);政治面貌应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或共青团员;2023年度述职评议考核综合评价等次为“好”或者年度工作考核结果为“优秀”;所在团支部未部署开展“对标定级”工作或评为软弱涣散团支部,不可参评。
二、评选程序及名额分配
(一)评选程序
1.“五四红旗团委”的评选。
各学院(部、系)团委对照评选条件,结合实际工作,采取学院(部、系)团委申报、民主评议、集体讨论决定的方式,由评选委员会研究确定“五四红旗团委”单位。
2.“五四红旗团支部”的评选。
各学院(部、系)团委对照评选条件,结合本学院(部、系)制定的团支部工作考核以及评选的相关办法,采取支部申报、民主评议、集体讨论决定的方式,确定本学院(部、系)的“五四红旗团支部”并报校团委审批。
3.“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的评选。
团支部为单位进行评议,经所在学院(部、系)团委审核后报校团委审批。其中,2023年度所在团支部获评“十佳团日活动”的团支书可优先推选“优秀共青团干部”(不占用各学院(部、系)的分配名额)。
(二)名额分配
各学院(部、系)团委在名额范围内进行推报,所有单位或个人须符合评选条件,推报数量不超过给定的名额,宁缺毋滥。
三、有关要求
请各学院(部、系)团委于2024年3月18日前,将相关申报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统一报送校团委。电子版发送至学生组织团工委邮箱jingtaotuangongwei@163.com,纸质版送至学生活动中心209。
四、工作要求
1. 要在思想上、组织上高度重视这次团内年度评优工作,要以评促建,进一步强化基层团组织建设,推动共青团工作整体水平的提高。
2. 要主动向所在党组织汇报评优工作情况,在党组织的领导下,把团内评优工作切实做好。所有推报名单必须在学院(部、系)范围公示。
3. 要切实保证团内评优的质量,严格把握评选条件,宁缺毋滥;要坚持走群众路线,广泛征求意见,力求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4. 此次评优工作覆盖面广,影响大,时间紧,任务重。为保证工作顺利进行,各学院(部、系)团委要按时、按要求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附件:
1. 景德镇陶瓷大学2023年度五四红旗团支部、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申报名额分配表。
2. 景德镇陶瓷大学2023年度“五四红旗团委”申报表
3. 景德镇陶瓷大学2023年度“五四红旗团支部”推荐表
4. 景德镇陶瓷大学2023年度“优秀共青团干部”推荐表
5. 景德镇陶瓷大学2023年度“优秀共青团员”推荐表
6. 景德镇陶瓷大学2023年度“优秀共青团员”申报名单汇总表
7. 景德镇陶瓷大学2023年度“优秀共青团干部”申报名单汇总表
8. 景德镇陶瓷大学2023年度“五四红旗团支部”申报名单汇总表
共青团景德镇陶瓷大学委员会
2024年 3月 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