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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度“陶大榜样”

发布时间:2017-11-23 13:03:29浏览次数:

       

各团总支、校级组织、社团:

为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践行“陶大精神”,在全校范围内树立一批可亲、可敬、可信、可学的优秀典型,切实发挥典型示范、榜样带动的作用,在校园内形成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良好氛围,校团委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2017年度“陶大榜样”寻访活动,现作出如下决定。

一、活动主题:

奋斗青春 榜样同行

二、评选对象:

景德镇陶瓷大学具有正式学籍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全日制本科生和全体研究生。

三、评选条件:

1.开拓进取、积极向上;意志顽强、品行端正;无违规违纪记录;
    2.各类型的候选人必须为在该领域表现突出;在校内外有一定影响力。   

四、评选类型:

1.学习榜样:品学兼优、勤奋好学,有优秀的学习习惯和刻苦的学习精神,学习成绩优异,积极参加学术活动学科竞赛,积极宣传或组织课外学术科技创新活动,在学习方面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2.自强榜样:直面逆境、不畏艰辛,勇于克服在经济上或其他方面的困难,身处逆境却有积极乐观的心态,有较强的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能力,自立自强、事迹突出,用执着和坚强在逆境中展示风采。

3.创新榜样:具有良好的科学素养和创新精神,积极参加创新创业类竞赛和科研创新实践,具有独特的创意和构想,在省级及以上创新创业大赛中取得奖励或具有自己的发明专利、作品设计。

4.创业榜样: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业能力,在创业中富有拼搏精神,不畏艰难,自强不息,创造出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事迹突出。

5.孝心榜样:孝敬父母、尊敬师长,在孝老敬亲方面有突出感人的事迹,感染力强。

6.服务榜样:在校期间担任过至少一年学生干部,思想政治素质突出,积极参与学校或学院(部)、班级支部管理工作,有服务同学的意识,在管理工作中取得了优异成绩,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声誉

7.公益榜样:积极参与志愿服务、公益环保等活动,乐于奉献,拾金不昧,见义勇为,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

8.文体榜样:热心文体艺术活动,对艺术、体育有浓厚的兴趣爱好,积极参加校内外各项文体比赛,取得突出成绩,带动和影响周围同学积极参与到文体运动中。

9.其他方面:由推荐单位根据学生的先进事迹及突出表现,推荐其为除以上“陶大榜样”外的人物类型(推荐单位自行定义)、要求人物事迹真实生动,具有一定代表性。

五、评选活动流程:

(一)宣传动员阶段(2017年11月13日—17日)

1.召开工作会议,部署“陶大榜样”寻访活动开展各项具体要求,利用横幅海报、官方微信、微博等多种途径广泛宣传。
    2.各学院团总支、学生组织、社团通过线上线下的方式,挖掘动员符合评选条件的学生积极参与,号召全体学生积极关注活动的开展情况。

(二)院级、学生组织、社团选拔(2017年11月18日—27日)

1.各学院(部)动员基层团支部组织评选,自下而上挖掘典型事迹。结合支部推选情况,组织院级“陶大榜样”评选活动,确定学院(部)的“陶大榜样”,择优推荐候选人报校团委,类型不限。推荐候选人的先进事迹须在学院(部)官方微信、微博上进行广泛宣传。

2.各学院(部)推荐名额如下: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陶瓷美术学院、设计艺术学院、机械电子工程学院、管理与经济学院各推报4名候选人,研究生院、信息工程学院、外国语学院推报各3名候选人,马克思主义学院、艺术文博学院、体育与军事教学部各推报1名候选人。候选人需上交《景德镇陶瓷大学“陶大榜样”申报表》(附件一)和1500-2000字的个人事迹资料。各团总支于2017年11月27日下午5:00前汇总候选人的相关材料并填写《景德镇陶瓷大学“陶大榜样”候选人汇总表》(附件二),电子版打包发送至邮箱jingtaotuangongwei@163.com,文件以“学院+陶大榜样候选人材料”命名;纸质稿经所在院(系)团委审核盖章后,统一报送校团委组宣部(学生活动中心214室)。

3.各校级组织、社团可推报1人分别报至校学生会和社团联合会,校学生会和社团联合会分别组织各校级组织、社团候选人进行选拔,根据选拔情况择优报送至校团委,校学生会选拔推荐5人,社团联合会选拔推荐3人。各位候选人需上交《景德镇陶瓷大学“陶大榜样”申报表》(附件一)和1500-2000字的个人事迹资料。校学生会和社团联合会于2017年11月27日下午5:00前汇总候选人相关材料,并填写《景德镇陶瓷大学“陶大榜样”候选人汇总表》(附件二),电子版打包发送至邮箱jingtaotuangongwei@163.com,文件以“校级组织/社团+陶大榜样候选人材料”命名,纸质稿学生组织/社团指导老师审核签字后,统一报送校团委组宣部(学生活动中心214室)

(三)校级初选阶段(2017年11月28日—11月30日)

校团委组织评审委员会根据上交的申报材料,采取集中评审的方式,评选出15名候选人进入景德镇陶瓷大学“陶大榜样”终选,并于2017年1130通过“陶大青年”公示候选人名单。进入终选阶段的候选人需提供300字左右适合在网络平台发布的事迹介绍和至少三张能够反映本人先进事迹和个人精神风貌的照片(大小不小于1M,于12月1日晚上9点前发送至邮箱jingtaotuangongwei@163.com。

(四)校级终选阶段(2017年12月1日--12月16日)

校团委在“陶大青年”微信平台对候选人风采进行展示并组织学生进行投票,投票结束后组织“陶大榜样”现场决赛。决赛由两部分构成:视频风采展示和主题演讲。终选的成绩由申报材料、微信投票、视频展示和主题演讲得分四部分构成,申报材料占30%,微信投票占10%,视频展示占30%,主题演讲占30%。

入围“陶大榜样”终评的15位候选人需准备3-5分钟的视频展示材料,形式不限,ppt(prezi、斧子)演示转制、微电影、专题片等均可。视频应说明评选类型,涵盖个人主要事迹,突出参评选手在该类榜样评选中的优势,有一定的视觉冲击,具备相应的内涵和表现力,具有正能量。视频格式统一要求为AVI格式。各候选人请在终选前3天将视频发送至邮箱jingtaotuangongwei@163.com,文件以“姓名+陶大榜样评选视频”命名。

现场播放个人风采视频后,每位候选人进行3分钟的演讲阐述。根据最终成绩,评选出“陶大榜样”5名,“陶大榜样”提名奖10名。

(五)后期宣传展示阶段(2017年12月17日开始)

校团委利用校内外网络媒体、校内宣传栏和各类展板等对评选出的“陶大榜样”和“陶大榜样”提名奖获得者及其优秀事迹进行宣传,通过举办事迹报告会等形式引导广大同学积极向榜样学习。获评“陶大榜样”和“陶大榜样”提名奖的学生将作为学生交流分享团成员,承担一定的宣传工作,发挥榜样作用利用榜样力量营造学先进、赶先进、当先进的良好氛围。
六、奖励设置:

“陶大榜样”共5名,每人颁发荣誉证书和2000元奖励基金,学分参照《景德镇陶瓷大学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活动学分管理办法》中学校主办的文艺及其他类竞赛中一等奖的标准进行加分,并择优推报参选“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全国向上向善好青年”、“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等省级以上荣誉评选。

“陶大榜样”提名奖共10名,每人颁发荣誉证书和600元奖励基金,学分参照《景德镇陶瓷大学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活动学分管理办法》中学校主办的文艺及其他类竞赛中二等奖的标准进行加分。

七、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严格把关。各团总支、校级组织、社团要高度重视本次评选活动,善于主动挖掘并宣传典型。在推荐申报过程中,要增加透明度,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切实推选出最优秀的候选人,真正宣传让同学信服,舆论认可,具有典型意义的学生。

2、加强宣传面扩大影响。各团总支、校级组织、社团要充分利用微信、微博、展板、海报等载体广泛宣传先进典型的优秀事迹。要把评选“陶大榜样”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机结合起来,充分发挥优秀学生典型在学生全面健康成长中的引领示范作用,让榜样带动广大学生积极奋进。

 

联系人:陈婷                 联系电话:13627986277(6291)

 

 

附件一:景德镇陶瓷大学“陶大榜样”申报表

附件二:景德镇陶瓷大学“陶大榜样”候选人汇总表

 

 

  

共青团景德镇陶瓷大学委员会

                                     

2017年11月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