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法学系暑期社会实践团以“农村婚约彩礼返还规则”为主题,通过访谈方式,对景德镇市浮梁县湘湖镇辖区内行政村开展了为期四天的调研。
7月4日上午,实践团依次走访了东安村、湘湖村,向村委会了解了当地婚约彩礼给付程序、标准等信息。下午,实践团走访湘湖镇司法所,当地司法所所长热情接待了实践团一下,并向实践团成员介绍了湘湖镇彩礼返还纠纷司法实践的整体状况。
5日上午,实践团来到灵安村和陈家畈村,向该地村委会负责人和村民了解情况。实践团发现此地彩礼返还规则与之前走访地相比大同小异,但是灵安村和陈家畈村村民普遍强调结婚前男方赠予女方的财物并不作为彩礼,并且认为彩礼应归属于女方父母。在人口相对较少的古田村和盈田村,成员们在采访中了解到,男方给付彩礼后,女方家人往往会给付相等或高于彩礼价值的回礼。
6日上午,实践团前往西安村采访当地村民。据村民介绍,当地彩礼并没有固定标准,而是由男女双方根据具体情况共同协商确定。下午,实践团来到双凤村和兰田村,通过走访村民,发现两村对于彩礼是否包括见面礼有着明显不同的态度,双凤村的彩礼不包括见面礼,而兰田村的彩礼包括见面礼。
7日,实践团来到最后一站——进坑村。相比前几天的走访情况,进坑村的彩礼标准可以明确到10万至20万,并认为彩礼归属于男女双方。
实地调研任务结束后,实践团成员们在指导老师陈伟的组织下,对实践过程中存在的疑问、调研报告和论文撰写等方面进行研讨,并对下阶段工作进行了安排。
(编辑:何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