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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年全省团员发展调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3-20 09:53:42浏览次数:

赣青发[2016]19号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党的群团工作会议和团中央《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发展团员和团员管理工作的意见》精神,进一步从严治团,根据团中央《关于做好2016年全国发展团员调控工作的通知》(团组字﹝2016﹞3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将全省团员发展调控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团员发展工作是加强团员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各地、各单位在发展团员时要严格按照《团章》规定,坚持团员标准,认真履行入团程序和入团手续,确保团员发展工作质量。要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着重考察发展对象是否具有正确的理想信念和良好的道德品行,是否在学习、劳动、工作及其他社会活动中发挥模范作用。

根据团中央统一部署,从2016年4月开始,我省采取逐级分配团员发展控制性名额的方式进行团员发展数量调控,逐步降低团青比例。2016年全省团员发展控制在24.5万名以内。

二、名额分配

各地发展团员名额以各地中学中职在校生数量为主要依据,在此基础上,参考当地总人口数、14至27岁人口数、团员数等情况进行适当调整。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省属高校、省直有关单位2016年发展团员名额见附件。省本级预留部分团员发展名额全省统筹使用。

三、使用管理

1.团员发展名额为当年本地本单位团员发展数量上限。各地根据实际,发展团员可以少于或等于分配的名额,但不得超过分配的名额。当年团员发展名额未使用完的,可以滚动结转下一年使用。

2.确因特殊情况,需增加当年度团员发展名额的,须书面向团省委组织部提出申请,说明具体原因。每次申请数量不超过当年核定名额的10%,一年不超过2次。

3.团员发展名额按照团组织隶属关系由所属上级团组织进行分配。

4.各地各单位制定团员发展名额分配计划时,可以留一定名额用于统筹本地区或本系统团员发展,但统筹比例不得超过当年度总名额的5%。

5.各省属高校、省直有关单位团委的团员发展名额分配办法由团省委学校部和城市青年部根据本通知精神制定具体分配办法。

6.根据团中央统一部署,全国实行团员发展编号管理,一人一号。团省委对分配名额赋予相应的号段,凡是超出号段或没有团员发展编号的,根据团中央规定,一律不承认其团员身份,其相关信息不予录入“智慧团建”系统。2016年1月1日后发展的团员同样纳入团员发展编号制度管理。 

7.从今年起,全省各地在印制入团志愿书时,要将团员发展编号统一印在入团志愿书左上角,并认真指导辖区内团员发展工作,严格坚持一人一号,所发展团员与编号一一对应。

四、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级团组织要本着对共青团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高度重视和认真组织开展团员发展调控工作。要充分认识到实施团员发展调控是落实从严治团的内在要求,是提升团员队伍先进性的重要举措。要强化组织领导,既要按照团中央和团省委要求,积极稳妥地对团员发展进行调控,又要坚决防止走极端,实行“关门主义”,该发展的不发展。 

2.制定方案,合理分配。各级团组织要深入基层调研,仔细摸清摸准本地区团组织数量、近年来团员发展数量、14岁以上在校学生等情况,认真核实相关数据,在深入征询下级团组织意见建议的基础上,科学合理制定本地本单位调控措施和发展团员名额分配方案,确保名额分配符合实际、具有可操作性。

3.加强督导,务求实效。各级团组织要把团员发展调控工作作为年度考核重要内容,考核结果作为评价团组织工作和评选表彰的重要依据。要加强团员发展调控工作督促检查,每半年至少检查一次,掌握工作进度,对工作情况较差的团组织要进行通报。要及时掌握并研究解决团员发展调控过程中遇到的各类问题。团省委将适时组织对各地、各单位团员发展调控工作督查并通报相关情况。

 


2016年全省团员发展名额分配情况

地区、单位

分配名额

使用号段

南昌

21000

201636000001-201636021000

景德镇

8800

201636021001-201636029800

萍乡

12000

201636029801-201636041800

九江

18900

201636041801-201636060700

新余

8500

201636060701-201636069200

鹰潭

5200

201636069201-201636074400

赣州

31000

201636074401-201636105400

吉安

17500

201636105401-201636122900

宜春

25400

201636122901-201636148300

抚州

15000

201636148301-201636163300

上饶

35000

201636163301-201636198300

丰城

8000

201636198301-201636206300

鄱阳

4900

201636206301-201636211200

共青城

300

201636211201-201636211500

南城

700

201636211501-201636212200

安福

2600

201636212201-201636214800

瑞金

5000

201636214801-201636219800

省属高校

7000

201636219801-201636226800

省直机关

11000

201636226801-201636237800

备用

7200

201636237801-201636245000